医疗纠纷的防范
一、医疗纠纷的基本概念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广义而言,凡病人或其家属对诊疗护理工作不满,认为诊疗护理过程中有失误,对病人出现的伤残或死亡,以及诊疗延期或痛苦增多等情况,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事件,在未查清事实真相之前,统称为医疗纠纷。
二、医疗纠纷的基本特点
医疗纠纷的本质特点就是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的认定有分歧,分歧的焦点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因此,医疗纠纷应具备以下三个特点:
1、主体为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是医患之间的纠纷,其他人不能成为医疗纠纷的主体。“医”主要是指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患”是指接受诊疗的病人。
2、客体为生命权或健康权。医疗纠纷都是以患方以为自己的生命权或健康权受到了侵害为基础的。以上两点同时具备时就会产生医疗纠纷。
3、存在于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纠纷必须是针对诊疗护理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而提出的。除此之外的医患纠纷不属于医疗纠纷。
三、医疗纠纷与非医疗纠纷的区别
要按照医疗纠纷的特点,从主体、客体和原因等加以区别。
一是要与非法行医相区别;二是要与利用医疗犯罪相区别;三是要与其他医患纠纷相区别。
四、医疗纠纷的种类
1、医疗过失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医疗差错。
2、非医疗过失纠纷,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病情自然转归。
3、医疗以外原因引起的纠纷,包括: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不配合诊疗,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病情特殊意外,不良医德医风,服务水平低,仪器设备出现意外,病案书写问题。
五、医疗纠纷的防范
(一)医疗纠纷的影响
发生医疗纠纷后,将会使医院产生以下影响:
医务管理部门加重工作量,增加医院的经济负担,加重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社会声誉和形象,产生不良影响。同时给病人及其家属造成不良影响。医疗纠纷还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更为重要是,要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防范于未然。
(二)医疗纠纷防范的措施
1、认真执行医疗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医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既是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也是保证正常医疗秩序的需要,更是维护医患双方利益重要保证。因此,医院管理者与广大员工要认真贯彻执行。
2、健全和完善医院的医疗管理体系
医疗管理是一个多环节的系统工程,健全和完善医疗管理体系,认真实施综合目标岗位责任制,加强各科室、部门的配合,持续改进医疗管理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这不仅关系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控制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妥善的解决。
3、医务人员要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工作作风,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根本所在。为此,医院领导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广大医务人员要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养,树立“病人至上、廉洁行医”的观念,崇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
4、医务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医务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工作,医务人员应当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提高诊疗和护理质量。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医疗纠纷的出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这也是减少医疗过失,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
5、医务人员要不断增强法律法规意识
医院领导要通过法制培训教育,使医务人员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在诊疗护理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不能想当然,更不能我行我素。只有这样做,才能维护病人的生命健康,也能保护医护人员自己。